河北商贸学校学生待遇:
1、所招学生均为国家任务生,毕业时均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推荐厅签发就业报到证,按国家当年就业政策就业。
、所有外地新生入学时均可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3+2”学生大专毕业时颁发联办院校的大专毕业证书。
4、普通中专学生毕业时颁发河北商贸学校毕业证书。
5、大、中专学历双修班学生毕业时分别颁发中专毕业证书和联办院校大专毕业证书。
6、各专业学生还可通过相关考试取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7、所有“订单培养”的学生,学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即可在最后一学年(或学期)到工作单位带薪实习,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享受所到单位员工的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311-80838082;14781138082(微信同号)